首页> 时政资讯 >正文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时间:2021-03-13 来源: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企 业 破 产 案 件 管 理 人 名 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经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定,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定以下20家中介机构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

  一、律师事务所(16家):

  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湖北今天(山南)律师事务所北维思德(拉萨)律师事务所、西藏子产律师事务所、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西藏欧珠律师事务所、西藏法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西藏雪域律师事务所、西藏博炜律师事务所、山东诚公(拉萨)律师事务所、西藏西雅律师事务所、西藏尼洋律师事务所、西藏拉姆律师事务所、西藏崇博律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4家):

  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西藏金秋会计师事务所、西藏华睿正则会计师事务所、西藏金桥会计师事务所。

  三、其他

  本院2007年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失效。

  

  

  

   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原文链接:http://xz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69959.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农业农村部与河南省委省政府举行工
农业农村部与河南省委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

  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与河南省委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