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月11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事行政检察官的见证下,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
在富平县庄里镇某村,被执行人房某因交通肇事致别某伤残,法院判决赔偿15万元,但房某一直分文未付。富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牛文良带队来到房某位于该村的住处,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搜查令和拘留决定,法警对其住处进行了搜查。在杜村镇某村,被执行人张某被传唤至富平法院执行局,法官对其宣读拘留决定。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到位10万元。在某镇政府,一起建筑合同纠纷顺利达成执行和解,被申请人同意给付申请人68万元。在淡村镇某村,一起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罪的扫黑除恶案件涉财产刑的执行活动正在展开。罪犯张某和张某某因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万元和5000元,经过对张某在村集体的财产权益进行调查和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收缴罚金2万元,剩余罚金家属表示将代为缴纳。在当天的执行行动中,富平法院执行人员共查到5名被执行人住处,其中拘传至法院3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78万元,收缴涉恶案件罚金2万元。(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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