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高陵区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该案中,被告人蔡某虚构富豪身份,骗取被害人陈某80多万元,又以相亲为名,诈骗陈某的同事张某8万多元。
2010年前后,蔡某在江苏无锡经营劳务公司,2015年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欠了很多债。为了躲债,蔡某离开江苏来到陕西,并在某婚恋网站上注册了自己的信息。2016年,蔡某与家住咸阳的王某确定关系,便住在王某家中。其间,蔡某再次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在油田上班的陈某,也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蔡某通过伪造虚假别墅房产证、冒称在发电厂有股权等方式,将自己伪装成富豪,先后以各种名义向陈某借款80多万元。
为了给男友蔡某筹钱,陈某先后在借贷平台借款并借遍了亲朋好友,负债累累。陈某的钱财被蔡某榨干后,蔡某又向陈某透露自己有个“富二代”儿子,希望陈某将其介绍给陈某的同事张某。在陈某的帮助下,蔡某在微信上与张某互加好友,因害怕露馅,蔡某避免与张某见面,并将自己塑造成不依靠父母、独立且年轻有为的年轻帅气“富二代”。接着,蔡某以开办电竞馆为由向张某借款8万多元。后来,陈某无意间听到蔡某与张某的微信语音聊天,发现被骗,陈某与张某遂报警。
高陵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来源:西部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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