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福州中院首次启用破产专项保障基金

时间:2021-03-12 来源: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11月17日,记者从福州中院获悉,近日,福州中院首次启用破产专项保障基金,用于补偿清算人在清算过程中垫付的费用及报酬。该基金的使用,大力提升破产管理人对“无产可破”案件履职积极性,助力优化福州市营商环境。

  据介绍,福州中院根据福州中超经贸有限公司清算人的申请裁定终结该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中超公司经清算资产为零,清算人在清算过程中垫付的费用及报酬均无法得到偿付。清算人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专项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在案件终结后向福州中院申请拨付破产专项保障基金,福州中院经审查后向清算人拨付保障基金。

  据了解,《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专项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系福州中院为解决本地区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承办无启动经费的企业破产、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难题而制定的,破产专项保障基金得到福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第一期基金100万元已拨付到位。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615279.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

  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对学习贯彻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