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莆田秀屿一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获刑

时间:2021-03-12 来源: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日前,由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林某太、林某耀、林某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秀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经查,2013年以来,被告人林某太、林某耀、林某勇纠集被告人林某良、林某显、林某积通过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闹事、聚众造势,采用阻挠施工等方式,利用宗族势力,在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对被害单位福建省某某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被害人陈某寿、林某伦进行敲诈勒索。同时被告人林某勇指使被告人林某良实施贿选拉票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后被告人林某勇利用其村支书的身份,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林某太、林某耀、林某勇为纠集者,被告人林某良、林某显、林某积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秀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太、林某耀、林某勇为纠集者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林某太、林某耀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林某勇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其他三名被告人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告人林某积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林某显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林某良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55338.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
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 农业领域专业委员会会议

  12月23日,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农业领域专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