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近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为40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8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采取“活查封”的措施,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工资款能够发放到位。
上一篇:仙游法院首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下一篇:以“软暴力”手段逼迫还款 漳平法院公开宣判一涉恶案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12月23日,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安委会2025年第四次全体成员会暨农业领域专业...
京ICP备14048924号-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