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宁河法院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于盛乐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区委办派驻纪检组组长王策出席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王策传达了区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并提出意见:要强化责任意识,扛起压紧主体责任,全面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坚决防止管党治党“管松软”现象,压实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要深化作风建设,管严带好干部队伍,坚决纠治“四风”问题,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案;要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消除廉政风险,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审判权、执行权和各项司法权力的运行置于社会广泛监督之下。
于盛乐总结了宁河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于盛乐表示,2021年是开局起步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宁河法院为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他要求,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要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筑牢司法为民根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
会上,副院长张振英向全院干警传达了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离津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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