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生民意 >正文

夫妻同“户”,离婚后一方要求返还户口簿的不予支持

时间:2021-03-12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00年结婚,次年,被告李某的户口从河北省迁入到原告王某的农业家庭户下。2013年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后原告与案外人张某结婚。原被告离婚之后,被告李某拿走二人的户口簿,也未将自己的户口迁出。

原告王某认为被告李某不归还户口簿的行为导致自己无法向求职单位提供户口簿,致使自己错过多次工作的机会,同时其配偶张某也无法将自己的户口迁入原告家庭户下。因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归还户口簿。

该案后经法院审理,未获支持。

法官说法:

户口簿具有证明住户身份状况及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效力。户口的登记以户为单位。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登记在一个户口簿上。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的住户都有权利持有户口簿。

在本案中,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前提是其享有权利的物被他人无权占有。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的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原告与被告均可以持有该户口簿,被告李某持有该户口簿的行为并无不妥,并不构成无权占有,因此也就不存在返还原物请求权。因此,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无法获得支持。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6/11/id/2338987.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2025年农业农村部职工篮球比赛
2025年农业农村部职工篮球比赛圆满收官

  9月28日,2025年农业农村部职工篮球比赛落下帷幕,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