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喻千桓 资料/陈燕
“由党中央直接制定并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系统谋划和部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说。
良法善治,推动国家治理深刻变革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极不平凡的2020年,国家立法史册上留下许多高光时刻。
出台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决定,通过我国首部民法典,完善国家安全领域法律体系……这一年共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2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决定12件。
支持重大改革、护航国家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2020年8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79件、行政法规600余件;制定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核心利益;出台外商投资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以良法促善治,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跃升。
从民法典全方位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到刑法更有力惩治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各类犯罪,再到行政诉讼法让“民告官”更有底气……一部部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的法律,标注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守护人民福祉。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备案审查,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立法法的修改在法治中国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立法体系日渐形成。
修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文明立法进一步加快,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解决老百姓的“心肺之痛”。
刑事责任年龄底线降至12周岁,高空抛物坠物、冒名顶替上大学、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入刑,加大力度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法修改瞄准经济社会难点痛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短短数年间,法治建设已从静态的法律体系向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法治体系全面提升,体现全面依法治国整体要求,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重大飞跃。
在浙江省桐庐县司法局局长晏燕的案头,一摞来自各部门的法律问题汇总格外醒目。政府行政决策中遇到法律问题,向谁问计?怎么解决?
每一个政府议题必先经过法律审核;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由县长出庭应诉;每一次常务会议必先学法……近年来,桐庐县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主动开展法律咨询,减少在行政决策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发生在桐庐县的这一变化,正是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的一个缩影。
从清理“奇葩证明”,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从明确职能部门“权力清单”,到强化工作监督评价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职能边界日益清晰、权力配置更趋合理、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注入新活力,不断释放法治建设新红利。
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出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顶层设计;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破市场“旋转门”“弹簧门”;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范化解经济运行风险……在迈向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正化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实践。
1963年,“枫桥经验”从浙江诸暨干部群众的创新实践中诞生,半个多世纪来不断创新发展,历久弥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枫桥经验”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推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直面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积极回应人民新期待,广泛吸纳群众智慧,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正渐行渐近。
2020年岁末,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将党中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卫。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大厦巍然成型。
▲制图/喻千桓 资料/陈燕
一起起黑恶案件依法审理、庄严宣判,回应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殷期盼,宣告着法治中国的铿锵誓言。
明辨是非,秉公司法,方能惩恶扬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机关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将抽象的法律公正地适用到每一起具体案件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信心、对法治的信仰。
从惩戒“老赖”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到整治“霸座”“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树立规矩意识;从办理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名誉案件,到依法惩治“精日”、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行为……一个个生动案例有效树立社会风尚,凝聚中华民族“精气神”。
2018年,“昆山龙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公安、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20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旗帜鲜明鼓励正当防卫,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用法律为正当防卫撑腰,近年来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公正司法维护公序良俗赢得广泛赞誉。
一切为了人民,是法治中国建设始终不变的初心,也是检验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标尺。
从让老百姓满意的事情做起,从老百姓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领域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顺应时代要求、回应人民期盼,这是刀刃向内,攻坚克难的自我革命——
排出几十米长的队伍、焦急等待的当事人……一张照片记录下2014年冬天北京市一处基层法院立案庭门外的情形。“门难进”“案难立”,曾让许多人对“打官司”望而却步。
在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下,各级法院敞开大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短短几年内,“立案难”一步步成为历史。
从人民法院力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到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再到司法行政部门建构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改革在坚定的人民立场和深厚的人民情怀中不断推进。
▲制图/喻千桓资料/陈燕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努力让每一起案件的判决都经得起历史考验,坚决守牢防范冤错案件的防线。
员额制改革迎难而上,全国法官、检察官经历“重新洗牌”,12万多名法官、9万多名检察官遴选入额。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新征程上,改革不止步。规范执法司法权运行、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新阶段。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也是法治中国的不懈追寻。
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踏上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