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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1-03-11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预防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辽源市局开展了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采取定点悬挂非机动车整治条幅、LED飘屏形成静态整治点,宣传车沿街巡回播放整治要求,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通过动静态宣传相结合,开展立体宣传攻势,截止目前新媒体发稿6篇,累计阅读人数5000余人。

  二是从严上路标准。严查四轮电动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上路标准的观光车、老年代步车,按照鉴定属性依法处罚。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计查处无证驾驶20起。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对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货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上限处罚,截止目前查处非机动车违法126起。

  四是开展集中教育。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的,采取带车办班学习等方式,截至目前依法查扣非机动车18台,开办非机动车安全驾驶培训班2期。

  五是部门联动整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未告知购买人车辆属性用途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gddt/202103/t20210311_7963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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