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天地 >正文

山东构建三大机制推动诉讼与仲裁衔接

时间:2021-03-11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在民商事纠纷化解中的优势作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近日,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交流共享、分流调解、监督保障三个方面,全面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

  

《指导意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分别从健全交流共享机制、建立分流调解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等三个方面进行规定,形成了10条具体意见,主要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沟通协调、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调解组织、加强诉源治理、强化司法支持、优化仲裁规则、规范效力认定、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司法监督,努力将更多民商事纠纷引导至仲裁途径解决,从源头上控制诉讼增量、减少诉讼总量,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立足发挥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的优势作用,进一步明确加强衔接的工作重点。一是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仲裁委员会加强沟通协调,就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协议效力确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执行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各仲裁委员会建立民商事仲裁调解组织,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登记注册,按照人民法院的委派委托,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形成的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是各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对诉前财产或证据保全予以支持,作出撤销仲裁裁决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定前,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说明或者调阅相关案卷材料,作出裁定后可向相关仲裁委员会送达裁定书。

  根据《指导意见》,省司法厅与省法院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更加深入紧密合作创造条件,确保诉仲工作及时对接、按时启动、顺利进行,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9/e01c54f6-a396-4510-ab58-5ac1e566d223.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省检察院开展2025年度消防安全
省检察院开展2025年度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

  为进一步筑牢消防安全防线,提升全体干警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办公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