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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马鞍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蒋应平有期徒刑十二年。马鞍山市检察院指控,蒋应平在担任原六安行署副专员、六安市副市长期间,收受贿赂现金46万余元及三台空调,还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70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407/t20140711_1429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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