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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经六安金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魏力生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经查,魏力生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现金280万余元、黄金1300克。魏力生认罪态度良好,已退出全部赃款。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412/t20141219_1525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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