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日前一审以受贿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汪梅琴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该判决认定,汪梅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92万余元,还倒卖土地非法获利80万元。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4/t20150429_1591105.shtml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