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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由马鞍山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甘国辉(正处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庭审理。据指控,甘国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200余万元;另有价值70余万元的购物卡无法说明来源。此案由省检察院指定办理。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7/t20150716_1640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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