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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刘树峰。经查,刘树峰在任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金隆公司商务部部长、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销售及预付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07/t20150731_1651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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