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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安徽省淮北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亚鹏(正处级)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初步侦查查明,刘亚鹏在担任淮北市濉溪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1510/t20151019_1694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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