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资讯 >正文
河北省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慧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于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下一篇: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义民决定逮捕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与河南省委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