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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慧明决定逮捕

时间:2021-03-10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河北省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慧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qwfb/202002/t20200211_2771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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