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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原副书记杨靖山(正县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杨靖山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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