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方动态 >正文

太原小店:公开听证释放司法善意

时间:2021-03-10 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小店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中杰等一行五人前往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宣告吕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经审查查明,吕某某系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员工,2020年9月23日23时,吕某某醉酒后驾驶黑色发现牌小型越野客车至坞城南路红寺北街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104mg/100ml;后对其血样进行乙醇成分检验,乙醇含量为95.85mg/100ml。11月12日,该案移送至小店区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后认为,吕某某系初犯且血样乙醇含量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属犯罪情节轻微,并且其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作出对吕某某不起诉的决定。张鹏同志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围绕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等方面对吕某某予以训诫,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吕某某表示其已经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自愿认罪、悔罪,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他承诺以后会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坚决守好法律底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该公司总经理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深入民营企业宣告不起诉决定。此次宣告会,不仅体现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心,更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宽严相济的司法温度。该公司将以此宣告会为警示,督促全体员工遵纪守法,依法合规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孙中杰指出,此次检察机关前往民营企业宣告不起诉决定,是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检察理念的有力举措,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益实践。希望吕某某能够吸取教训,懂法守法,也希望该公司能够以此为教训,深刻警示教育员工不要触碰法律红线。检察机关将继续履行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护航民企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012/t20201215_3075640.shtml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野蛮施工,袁州区下浦街道、湛朗街道城管大队视若无睹,执法不作为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农业农村部与云南省政府举行工作会
农业农村部与云南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

  11月25日,农业农村部与云南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韩...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执法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