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资讯 >正文
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国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上一篇:阳泉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韩忠义提起公诉
下一篇: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田炯决定逮捕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
投诉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邻为壑,对相邻建筑安全未依法采取保护措施,秀江印...
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与河南省委省政府举行工作会谈。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
京ICP备14048924号-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