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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上午,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先运受贿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陈先运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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