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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最基本民生,长宁检察守护“地下”公共安全

时间:2021-03-10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近期,长宁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位于本区华阳路街道的两处地下空间存在公共安全隐患,随即展开调查。

  检察官在现场了解到,这两处地下空间是民防工程,战时为人员和物资提供掩蔽防护,平时分别用作非机动车库和物品仓库。地下空间内有安全出口、灭火设备、抢险器材等,墙体标注有“应急掩蔽场所”字样。而现在,地下空间内随意堆放易燃物品、拉接临时电线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还对民防工程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也因此受损。

  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长宁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与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取得联系,对方对此高度重视,双方通过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实地检查等方式联合进行整治,确保“有患必除,除患务尽”。

  两家单位快速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要求相关负责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地下空间。其中一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透露,“目前,工程内已经建立电瓶车入库登记制度,并且配备了足量的灭火器、设置了防火单元。日常监管方面也加大力度,按时按点派专人巡查,一旦发现电瓶车在未安装安全充电装置情况下私自充电等情况,将进行严厉处罚。”而针对另一处存在违法行为的民防工程,区民防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向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开具了《上海市长宁区民防办公室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除废弃物和乱拉的电线,并依法给予行政警告处罚。截至目前,两处地下空间已经整改完毕。

  “解决个案并不是终点,推动开展行业规范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才是我们最终的办案目标。”承办检察官翁文哲介绍,为了加强对辖区内地下空间的综合治理、严格行业监管和属地化管理,在办理该案的基础上,该院还联合区民防办对本区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公共安全应急意识,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原文链接:http://www.shjcy.gov.cn/jcjj/ngzlc/gyss/7023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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