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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两轮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公告

时间:2021-03-10 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一、注册登记时间:2021年1月10日起。

  二、注册登记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车辆管理所院内非机动车辆管理所。

  三、注册登记对象:拉萨市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

  四、注册登记计划:以各社区为单位,逐一有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注册。

  五、注册登记费用:车辆号牌、行驶证费用全免。

  六、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所需购买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产生的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

  七、注册登记所需材料:(一)车辆购车发票;(二)车辆合格证;(三)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拉萨市户籍的需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四)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丢失的需提供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辖区派出所、村委会、所在单位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部门任意一个单位证明即可);(五)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六)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可在注册登记点现场购买;(七)前往注册登记时随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八、办理流程:1、申领并填写《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补换领牌证申请表》;2、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3、提交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4、提交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5、提交电动自行车所购买的保险凭证;6、资料齐备提交完成后进入查验通道对整车进行查验;7、查验合格后至业务大厅申领牌、证,并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学习;8、资料不齐备的退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予登记。

  备注:根据国标(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之规定,车辆号牌分为:长用号牌、临时号牌两种,长用号牌为长期使用(符合国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临时号牌有效使用期为3年,3年后强制报废(不符合国标的超标电动车)。

  特此公告。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月5日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xwzx_3233/ztzl_206/gaggzl_207/202101/t20210107_186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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