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在机关十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实际操作培训。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服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人员、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赵志鹏出席培训会并对“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赵志鹏在讲话中指出,“放管服”改革工作是推进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服务型城市管理队伍。一要构建科学的监管职责体系。制定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完善综合监管,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二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系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相关信息,要及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执法监管信息必须做到应录尽录。以便实现整合监管资源和执法力量,推行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创新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要创新服务理念。要多渠道提升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培训会上,市局审批服务科钱思远同志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背景和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对国家企业信用平台(河南)数据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具体操作录入步骤进行了详细讲解,为下一步推进监管数据汇聚工作奠定了基础。

通过培训,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商业贿赂等行为,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和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全民法律素养,提升营商主体乃至全民的守法意识与维权意识。营造公平高效、诚实守信、民主法治、稳定有序并且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而对经济增长、产业发展、财税收入、社会就业等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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