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西安4月24日电(记者倪建军)日前,陕西省检察院对外公布了2020年一季度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记者了解到,2020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523人,同比下降50.57%;共决定起诉5505人,同比下降16.4%。
疫情发生以来,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追诉防疫物资流通环节和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从严从快办理了一批涉疫情防控案件。据统计,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39人,决定起诉19人。
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涉及32个罪名,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审查逮捕分别受理31人、8人,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6成以上;审查起诉分别受理12人、21人,合计占4成以上。通过办理这些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