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维护社会秩序,积极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近日定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明确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造谣惑众、蛊惑人心、编造险情和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厉打击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法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聚集闹事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厉打击趁疫情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趁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厉打击盗窃、哄抢、抢夺、破坏、侵占、挪用防控物资和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严厉打击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警车、救护车、运输防控物资车辆通行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厉打击不听劝阻,采取过激行为拒绝、阻碍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为预防、控制、消除疫情所采取的隔离、留验、就地检验、封锁疫区等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严厉打击生产者和销售者在药品、器械、医疗卫生材料和其他物资的生产、销售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严厉打击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严厉打击走私珍贵动物及制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