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虽然人们无法“面对面”交流,
却阻断不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
干警与群众“心连心”。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先后发布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的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知》,通过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推送“网上立案流程指南”等便民提示,要求全市法院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院各在线平台网上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或调解等,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内外人员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工作启动后,
市法院立案一庭
按照院党组安排,
第一时间反应,
部署两级法院
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制定“疫情防控”
应急处置预案,
设立
值班、咨询、立案电话21部,
确保信息畅通,
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沈阳市法院的部署,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立案平台、咨询电话均设立专人值守,两级法院立案庭长为第一责任人,每日下班前向市法院报告当天工作情况。2月3日以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话357人次,两级法院值班电话、咨询电话、立案电话接受咨询732次,日均一线值守人员35人、175人次,受理当事人网上、邮寄等方式立案申请175件,其中网上立案申请99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同时体现出立案部门工作人员敢于担当的精神,充分展现了特殊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为民服务的理念。
一线掠影
统一协调
坚守一线
保障诉权
为民服务
和平法院
尽心——“没想到网上立案这么顺畅”

疫情防控期间,和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秉承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诉讼服务大厅虽然暂时关闭,但是诉讼服务的脚步并没有停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为群众提供各类线上服务。12368热线人员通过热线为群众解答立案、查询各类诉讼事宜,耐心细致解答。网上推送的案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在线审查。
日前,网上接收到原告张某起诉两名被告及第三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案件,经核对,案件符合收案条件,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原告,告知其后续邮寄诉讼材料事宜,当事人连连表示,“没想到网上立案这么顺畅,没想到回复如此迅速!”
沈河法院
用心——为受影响行业开通“绿色通道”

沈河区法院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旅游等服务行业、房屋租赁市场等领域可能产生的纠纷,主动前移服务关口,及时开通快速受理、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绿色服务通道”,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司法效率,切实避免增加企业诉累。依托线上平台,畅通网上立案、网上查询渠道,加大远程庭审、智慧执行运用力度,确保涉企诉讼事项实现网上办、立即办。
近日,该院执行局立案窗口收到当事人邮寄的申请强制执行材料,申请人为某旅行社,并表示情况很急,被执行人帐户可能有钱,申请尽快立案执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予以立案,办案人马江立刻进行网上查询,次日银行反馈结果,发现被执行人帐户存款能够满足债权,办案人即时采取了网上冻结措施,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铁西法院
忠心——“我是党员,我值班”

“我是党员,我值班!”铁西区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陈言简短而又有力的语句,出现在立案庭的微信群消息里。“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降低风险,我可以一身多职,对各种立案系统操作都能熟练掌握,而且是党员,让我来值班。”从2月3日起,立案庭庭长孙宗杰和陈言法官扛起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值班工作。值班电话平均每天需接听二三十次,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一口。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各种线上渠道的立案申请纷至沓来,他们逐一审核,有欠缺的,电话联系补充材料,有的管辖错误的,耐心讲解法律,有的立案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联系业务部门制作文书,及时完成保全工作。
孙宗杰庭长和陈言法官以耐心细致主动周到的诉讼服务,诠释了司法为民宗旨,以智慧高效的信息化手段强化司法保障。在战“疫”中,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向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
皇姑法院
贴心——“防控不松懈,服务不下线”

特殊时期,皇姑区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和档案室对外窗口虽然暂停现场办理,但是法官们时刻在线,“线上”接待当事人答疑解惑,坚持为群众提供周到贴心的高品质诉讼服务,并配合公安机关调阅资料,及时打击犯罪。赢得办事群众和公安民警的赞赏。
他们采用“线上”扩容的方式,网上立案、网上诉前答疑解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交际,遏制疫情蔓延,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成功完成了多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的网上立案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利、灵活、多元的司法服务,切实做到了“防控不松懈,服务不下线”。
于洪法院
细心——庭长带头恪尽职守

“张女士您好,您提起的网上立案申请,我院已知悉,但是请您及时补充相关资料……”于洪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徐巍在网上系统收到了一份立案申请,在仔细查看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后发现缺少相关内容,便赶紧打电话联系了当事人。
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该院立案庭采取网上立案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立案庭庭长徐巍始终坚持把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中共党员的模范作用,每天坚持轮流和庭里一位有私家车的工作人员在立案庭值班,每天工作到下班时间过后才离开,克服各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保证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家也能安心、舒心、放心立案。
沈北法院
倾心——不同的“战场”,相同的坚守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当事人立案、调解等诉讼活动不受影响,沈北新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在线办理诉讼事务。2月3日上班至今,立案大厅虽然没有了往日忙忙碌碌、但立案庭工作人员仍是紧张忙碌着。从系统注册到填写身份信息到提交完整的诉讼材料,工作人员都手把手的对当事人的网上立案申请进行全程在线指导。
法官助理张歆笛的孩子不到两周岁,爱人也是一名公务人员,疫情开始至今几乎每天都在防控战“疫”第一线。张歆笛因从外省返沈居家隔离14天不能到岗,但她每天在家与诉讼服务中心在岗同事联系时时关注着网络平台动态,发现材料中有需补充的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告知当事人,将网上立案工作做实、做细,和爱人、同事们一样,在不同的“战场”上,有着相同的坚守。
苏家屯法院
同心——齐心协力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苏家屯区法院制定了《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疫情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疫情期”的立案方式及流程,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化手段,以高效、便捷的工作方式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案诉讼需求,为有立案需求的当事人提供线上服务,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在家就能轻松完成立案的全部流程。
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庭庭长郭晓宁和审判长杜立文及立案庭法官刘哲、王晓旭、赵丹等工作人员,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同时,竭尽所能为来电咨询的当事人进行线上立案流程的讲解和答疑。大家各司其职,坚守在诉讼服务、12368热线、网上立案工作一线。他们与提交材料不全的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代理人进行补充材料,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网上立案服务,协助当事人完成网上交费,受到当事人的好评,“网络立案服务真是太便民了”。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中,多了一份温暖情怀。
辽中法院
耐心——指导法服机构网上立案

辽中区法院立案庭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在庭长王振伟带领下,立案庭全体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推行网上立案。
日前,诉服中心副主任宋宏亮在辽宁诉讼服务网立案系统中接到一起网上立案,并立即着手处理。原告户籍为辽中区,目前暂住浙江省,被告则为辽阳市人。宋宏亮仔细阅读诉讼材料后,针对材料中需要补充完善的问题,致电原告并给出适当建议。当事人在耐心指导下接受建议,并表示感谢。该庭还主动与多家法律服务机构联系,指导网上立案,准确运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线下工作转为线上工作,做到群众“不跑腿、少聚集、防传染”,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和保障。
法库法院
暖心——隔屏指导群众顺利立案

近日,法库县法院接到当事人王某的电话,询问在疫情防控期间是否能办理立案。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并告知可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并详细告知立案所需的材料。
次日,经过与王某电话及微信沟通,确定王某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法官助理王厚佳迅速启动网上立案程序,为确保快速高效立案,减轻当事人线上操作负担,通过微信视频聊天功能对当事人进行指导,确保了立案信息的准确完整。同时,为方便当事人在期限内足不出户缴纳诉讼费,还指导当事人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诉讼费缴纳,最终于当日上午完成了网上立案程序。当事群众隔着手机屏幕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
康平法院
热心——调解员客串接线员

康平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具体要求,及时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调整。到院立案的,可通过辽宁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不方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并在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此举成了法院诉讼服务和当事人诉讼需求之间的纽带。
人民调解员李峰每天都会戴着口罩、手套,“全副武装”到院工作,负责接听两部诉服座机电话,还有诉讼服务热线12368。他通俗易懂、简洁高效的回复,让每一位来电的当事人得到满意解答。热线电话接听后,还需要手动在系统里对问题进行分门别类进行信息录入,后续工作不轻松。他沙哑着嗓子笑着说:“我这不算啥,不管疫情多严峻,都要为群众服好务!”
高新法院
悉心——“感谢法院释法指导”

根据疫情需要关闭诉讼服务大厅期间,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接听群众咨询电话并详细解答。对于涉及案件审理的,交转相应业务庭室处理,涉及咨询立案和审查期限的,指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和邮寄方式处理。通过网上立案传送材料的,立案庭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对其进行诉讼指导。
日前,一位律师通过移动微法院,向高新区法院提交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网上立案材料。经审查,其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但不能合并立案、合并裁判。另外,原告诉求应提供基本事实材料以证明其主张。经与原告律师沟通,向其释明后,原告律师同意补正起诉材料,并对法院立案指导工作表谢感谢,本案现作退回处理。
战“疫”故事,
虽然简短而普通,
但每天都发生,
时刻都在进行,
法院人用真情和实感,
讲述着的初心和坚守。
诉服在线,
立案不停。
近期,陕西省韩城市公安局侦查一起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