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铁路公安处破获了一起发生在动车上的旅客财物被盗案。案件中,除了盗窃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外,失主竟然也同样受到了处罚。怎么回事呢?

案发当日(1月9号),旅客陈某从南昌站乘坐D6266次列车至鄱阳站时,发现放在行李架上的黑色双肩包被偷了,陈某自称包内有人民币11000余元、红米手机一部、黄金手串等物件价值16000元。铁路警方调取了列车途径车站公共场所视频分析研判,发现在湖口站下车的一名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告诉记者:“注意看视频中这个提着白色袋子的黑衣男子,他在南昌站检票时,身上只有两个白色袋子和一个双肩背包。然后到湖口站下车时,这名黑衣男子手上多了一个双肩背包,这个时候我们基本可以断定,是这名黑衣男子偷走了失主的背包。”

铁路警方很快确定了嫌疑男子的身份,并于第二天晚将嫌疑人杨某抓获,当场缴获旅客被盗的红米手机及黄金手串。杨某交代了案发当日在D6266次列车上顺手牵羊盗走他人背包的犯罪事实,但坚称包内并没有现金。

为查明案情,铁路警方依法将失主陈某传唤至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最后,陈某承认谎报被盗了11000余元现金,认为只要将数额夸大才会得到公安机关重视,从而更快破案。

目前,失主由于谎报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也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警方提醒,春运出行,旅客要照看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财物随身携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发生财物被盗可及时报警,但不可谎报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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