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江西南昌东湖警方查处了东湖区首例违反市防疫指挥部令的违法人员。
经查,8日12时许,违法人闵某某驾驶电动车进入青山南路五纬路社区青山路立交桥卡点时,拒不配合登记、测温等工作,并辱骂社区工作人员,强行冲卡。返回时,又在对面的青山南路南社区卡点强行冲卡,被巡逻至此的董家窑派出所110民警发现。民警迅速追赶,及时将逃窜至青山南路佘山路口的违法人闵某某抓获。

闵某某在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停车接受登记、测温时,拒不配合并强行冲卡,违反了《南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8号令》、《南昌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第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湖公安分局依法对闵某某行政拘留10日。

2月8日,新余市渝水区一居民不遵守小区封闭管理规定,强行冲闯小区防疫值守点,抓伤值守工作人员,最终被渝水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2月8日上午8时许,在新余市渝水区解放西路某小区疫情联防联控值守点,一女子欲进入该小区,被值守的工作人员拦住。工作人员告诉该女子要有本小区的居民出入通行证才能进入到小区里,然而该女子告诉工作人员自己的通行证是对面另一个小区的,没有带在身上,自己到这个小区里去买点菜就出来。

工作人员听后明确告知该女子不能进入本小区,该女子听后气急败坏开始破口大骂,想要强行冲过工作人员的阻拦进入到小区里,被工作人员拦下来后,开始动手殴打工作人员,将一名工作人员的脸部抓伤。
随后现场人员拨打报警电话,辖区抱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该女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民警调查,该女子缪某某对其扰乱防疫秩序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缪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渝水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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