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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男子偷越境获刑

时间:2020-02-11 来源: 作者: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郭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3月16日,被告人郭某伙同他人寻衅滋事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在未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于2018年2月27日从云南省打洛边境采取乘坐皮划艇偷渡的方式进入缅甸境内,于2018年8月9日被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且认罪认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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