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并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关于转发鲁医保明电〔2020〕3号文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救治费用保障政策,全力保障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救治。
对于确诊患者和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在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疫情流行期间,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市级财政给予补助。(陈颖 李红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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